权益:
权益及使用期限
企业在其商业宣传中使用“2019年CCTV-3《越战越勇》特约播映”字样,须经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审定并备案,称号使用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
节目内回报:
特约标版 |
形式: |
特约标版时长5秒,画面中出现企业名称或标识,配音:“《越战越勇》由***(企业名称)特约播映”。(内容可协商) |
播出位置: |
节目内中插第一个广告段倒一位置。 |
频次: |
1次/期。 |
15秒企业广告 |
播出位置: |
节目内中插第一个广告段紧跟特约标版后播出,节目内中插第二个广告段正常位置。 |
频次: |
2次/期。 |
口播及字幕 |
形式:
|
主持人口播语中提及特约企业信息,同时屏幕下方字幕内容:“本节目由***(企业名称)特约播映”。(内容可协商) |
频次: |
2次/期。 |
现场体现 |
形式: |
根据企业产品性质以及与节目的适配度,在节目现场体现企业或产品元素。(具体形式需与栏目组协商后确认) |
片尾鸣谢 |
形式: |
片尾鸣谢中出现特约企业名称或标识。 |
频次: |
1次/期。 |
宣传片回报:
节目宣传片+
5秒特约企业标版 |
形式: |
宣传片时长15秒,后接5秒特约企业标版,特约标版画面中出现企业标识或名称。字幕及配音:“《越战越勇》由***(企业名称)特约播映”。(内容可协商) |
频次: |
CCTV-3频道内滚动播出,1次/天(共计360次) |
【广告价格】 2,900万元
说明:
1. 节目具体播出时间以《中国电视报》预告为准。
2.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广告未能播出,将按照价值对等原则安排补播;补播不能实现时给予退款。
3. 节目重播时广告带入,如遇节目重播而广告未带入,不予补播。
4. 本方案如实际播出安排发生临时变化,具体回报调整方式由中央电视台与企业协商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