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广告回报】
权益:
权益及使用期限
企业在其商业宣传中使用“2019年CCTV-3《国家宝藏》互动合作伙伴”字样,须经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审定并备案。
节目内回报:
5秒标版 |
形式: |
标版中体现企业或品牌logo,并配有口播及字幕:“本节目互动合作伙伴***提示您,收看《国家宝藏》互动惊喜马上来袭”(可协商)。 |
播出位置: |
节目内第一、二、三个广告段位正常位置。 |
频次: |
3次/期。 |
15秒企业广告 |
形式: |
紧跟标版后播出。 |
频次: |
3次/期。 |
互动环节合作 |
形式: |
通过新媒体等技术手段结合节目内容形成互动环节,如“扫描屏幕二维码赢取大奖”、“参与节目互动话题讨论进行微博互动赢取精美礼品”等。(环节设计可根据节目内容形成多种互动形态,具体形式需与栏目组协商确认) |
频次: |
主持人口播:如“”参与节目互动话题讨论,赢得由本节目互动环节特别支持企业***提供的多款精美礼品“:3次/期。(口播语可协商确定)
字幕压屏提示条:如”本节目互动环节由***特别支持“:3次/期。(提示条可融入企业元素,字幕内容可协商确认) |
片尾鸣谢 |
形式: |
片尾鸣谢中出现互动合作伙伴企业名称或标识。 |
频次: |
1次/期。 |
【广告价格】 5,600万元
说明:
1. 节目具体播出时间以《中国电视报》预告为准。
2.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广告未能播出,将按照价值对等原则安排补播;补播不能实现时给予退款。
3. 节目重播时广告带入,如遇节目重播而广告未带入,不予补播。
4. 本方案如实际播出安排发生临时变化,具体回报调整方式由中央电视台与企业协商确定。